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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 – 跨国收养
如果你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加拿大法律允许你从其他国家收养儿童。你必须为你收养的孩子移民作担保才能把他/她带到加拿大。一旦你决定收养,你马上可以开始为这个孩子作担保或等你找到了孩子以后才开始办理收养手续。
必须按照两个程序才能进行;收养程序及移民担保程序。
收养受理程序:
由于收养在加拿大由各省负责,受理程序会因省份不同而稍有差异。基本上,各省都会要求由省当局准备一份家庭研究报告。家庭研究报告在收养受理初期是很重要的一步,而且此报告必须在加拿大移民归化局受理担保申请前满意完成。在此过程期间,一位经认可的收养执业人员将会见你及你的家人来评估你是否适合收养孩子并决定你是否有能力成为称职的父母,你的家庭是否会为这个孩子提供一个好的环境。
加拿大公民必须按照儿童本国的收养法,同时也按照他们所在省的法律。儿童本国的收养法将会决定哪一个省的法律适用于此类收养。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收养按照家庭儿童服务法案进行管理,然而,在儿童本国确定的收养按照跨国收养法案进行管理。
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的规定条款可以适用于在儿童的本国执行海牙公约的两种类型的收养。此外,联邦公民身份、移民法及政策,还有儿童本国的法律也将影响到收养的受理程序。
有一项规定不用考虑法律规定必需按照执行的就是收养必须由领有执照的人或获得执照认可的跨国收养代理机构来做。有关部门授权并管理这些领有执照的人或获得执照认可的跨国收养代理机构,要求他们在收养的有关事宜上知识渊博、熟练并具有伦理道德。希望他们在所有的国际收养的案子中尊循法律并按照海牙公约的精神及意向来处理,包括那些非海牙公约国家在内。授予的执照时间是一年,只要他们继续符合有关部门的标准,执照可以每年更新。
如果你计划在另一个国家收养一个孩子,在你离开加拿大或办完国外的收养事宜之前必须满足三个要求。你必须:
a.
通过一家安大略有执照许可的国际收养代理机构申请收养;
b.
拿到一份由一位许可的收养执业人员准备的家庭研究报告;
c.
有部门的主管官员根据家庭研究报告及有关文件证明你适合收养。
移民程序
作为另一个国家孩子的收养父亲/母亲,你必须申请担保孩子成为加拿大永久民。在孩子到达加拿大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你可以代表孩子申请入籍。加拿大移民归化局会要求你省出具一封同意信表明你的省同意你收养。直到驻这位孩子本国的移民代表处收到从你的省发来的这封信后,才会签发移民签证。
这个孩子必须满足一些移民条件要求,才能给他/她签发移民签证。必须代表孩子填写永久居民申请表。
担保人员他们自己可以填写申请表并将它寄到签证处,或他们可以将此申请表寄给孩子的监护人,由他们填写完毕并发送到签证处。
这位孩子必须在其本国经过由加拿大移民归化局指定的医生所做的医疗检查。此项检查对孩子能否被加拿大接受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它应该尽早完成,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在收养之前。如果孩子的体检结果不符和进入加拿大条件,他或她一般将会被拒签。
对那些不只是以帮助这位孩子或她/他的亲属进入加拿大为目的的收养签证官一定会满意的。如果签证官断定你收养的真正目的是让孩子成为永久居民进入加拿大而不是给这个孩子一个家庭,那麽,永久居民的申请可能被拒绝。
收养,或提议收养一定不能与儿童本国的收养法相抵触。如果收养在跨国收养方面应按照海牙公约,那麽,应遵守此公约的条款,否则,申请将被拒绝。
一旦签发签证,他/她必须有从其本国得到的一本允许他/她去加拿大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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