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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加拿大签证 – 工作许可签证
每年有90,000多外国临时工人进入加拿大。几乎所有去加拿大工作的外国工人必需获得有效的工作许可。临时工人也必须满足那些适用于所有临时居住者的条件要求才能进入加拿大。
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DC)批准所提供的工作
为了获得工作许可,加拿大雇主必须首先为此外国雇员提供一份工作。外国工人必须要有加拿大人力资源部正式签发的一份就加拿大雇主提供的工作确认信才能申请工作签证。当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确认一位外国工人适合这份工作后,这位工人才可以向加拿大移民归化局(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申请工作许可。
加拿大人力资源部免审批项目
下列是一些免审批项目,他们不要求必须有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的认证或确认加拿大雇主提供给外国人的工作:
国际协议,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专业人士,商人,投资者按照规定进入不需要加拿大人力资源部得确认信。此项规定也允许在符合别的国际协议的条件下,给进入加拿大的人士签发工作许可。
企业家,公司内调动的雇员以及其他类别的工人,通过他们的工作能为加拿大人或永久居民带来重大利益的,不要求有加拿大人力资源部得确认信。
交换项目可以允许在加拿大的雇用的外国工人提供类似于雇用海外的加拿大人雇用批准,如青年交换项目,教师交换项目以及其他相互项目。
外国学生为完成他学业所需要的相关工作。
外国熟练工人、某些外国学生、某些在毕业之后工作的外国学生以及博士后的配偶及事实婚的配偶。
宗教工作者-
从事慈善或宗教工作的人士。
难民等
– 指那些在加拿大的人由于其他原因需要谋生,如申请难民身份。
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人
– 这些人已经成为了加拿大永久居民。
不需要工作许可
在特殊情况下,某些外国人能够没有加拿大移民归化局签发的工作许可在加拿大临时工作。如果你的工作被列在以下免工作许可的名单内,那麽你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
| a.
商务访问者 |
k.
大会的组织者 |
| b.
外国代表 |
l.
传教士 |
| c.
外国代表的家庭成员 |
m.
法官和裁判 |
| d.
军事人员 |
n.
检查及评估人员 |
| e.
外国政府官员 |
o.
专家证人或检查人员 |
| f.
校园内的雇用 |
q.
民航检察员 |
| g.
表演艺术家 |
r.
意外事故调查人员 |
| h.
运动员和教练 |
s.
机组人员(飞机) |
| i.
新闻记者 |
t.
提供紧急情况服务的人员 |
| j.
演讲家 |
t.
保健学生 |
医疗检查
如果外国工人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要求体检,除非他从事的职业要求提供健康保护措施。如果外国工人在加停留的时间远远超过6个月,除非这位这位申请人在指定的国家或地区在已年内居住或逗留6个月或者连续停留几个月以上并马上接着寻求进入加拿大或申请人将从事的职业要求提供健康保护措施,一般不要求体检(请看下文)。如果申请人从事的职业要求提供健康保护措施,体检是必需的。
加拿大政府已经建立起了为外国临时工人体检的职业依据。对某些外国临时工人不考虑他们的停留的期限都要求通过体检。下面列举了一些此类职业的例子,但是并没有全部包括在内。
这些职业包括:能够使外国工人和其他人的体液有密切接触或交换的危险,如在健康科学领域工作的工人,诊所化验室的工人,在家护理老年人和病人的服务员,被录取参加加拿大大学的医学学生,医学选修课的学生以及短期代理医生,小学或中学教师或其他儿童教师,家庭教师,在家照顾小孩,老人以及残障人士的工人,白天护理雇员;还有校园顾问。
从特定的国家或地区来的农业工作人员。按照指定的国家和地区名单,中国和SAR香港是指定要求体检的国家或地区。
仅仅临时居住
外国劳工不能靠一个工作许可移民加拿大。因为在加拿大他们只能参照熟练技术工人项目根据他们的工作技能或经验来获得永久居住权。
申请人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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